为了做好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我院于6月16日晚七点半在2120召开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宣讲会。
本次会议由学生会主席高明同学主持,资助辅导员丁加琪进行政策讲解。会议主要包含三部分内容。第一,强调关于贫困生认定的参考依据和等级。提醒部分有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子女等学生在新学期开学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今年困难等级设置了特别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三个等级。第二,讲解了认定的程序和要求,老生预计在6月底进行贫困认定,新生在9月入校后进行贫困认定,并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工作,提供认定所需的证明材料。第三,学校和学院将对申请经济困难学生采取家访、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认定核实。若发现谎报家庭经济困难或与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高消费行为等情况,则取消受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取消该学年奖助学金评定资格。
希望我院需要认定的同学通过本次宣讲会,根据自身家庭情况进行贫困认定,整理好相关证明,树立正确荣辱观,利用国家资助完成学业!